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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

简述信息一览: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是否现行有效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是现行有效的。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党的十五大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国有企业改制的多种途径,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国有企业改制需遵循国家政策方针,确保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需满足现行《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以保障法律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改制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国家、企业、职工、上下游企业等各方利益,以实现利益平衡,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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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职工并不适用,原因是: 自《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国务院明令废止后,我国再没有出台过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奖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要开除国企职工,实际上根本没有法规依据 。国有企业也只能以严重违法劳动合同的理由,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来惩戒职工,现实情况下很少使用。

国有企业改制是党中央工作的重点,是目前 *** 工作的难点,更是法律界、企业界和百姓关心的热点。改制涉及三大难题:资产处置、股权设置、人员安置。

企业现行的住房管理机构,要改革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并逐步走向社会;有条件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规范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独立从事住房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业务。 (十六)加强房改革售房与物业管理衔接,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完善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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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不存在 身份的差别,也不存在置换国有身份的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中,必须对职工转换身份进行经济补偿吗? 现行政策的经济补偿或生活补助, 是对各种所有制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合法权益的保障, 而不是对国有身份的补偿。国家从来没有出台过 置换国有身份的任何补偿政策。

国家审计人员可否随意审计某私人企业?为什么?

1、国家审计人员是不能直接审计私人企业的,他们的对象是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直接不行,但间接可以,比如说如果他们是被工商\税收\海关等行政机关聘请的,或以业务协助身份临时调用的,实际上就跟审计事务所一样,那也是说得过去的。

2、法律分析:按照审计法相关规定,国家审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对象是国有企业。目前,纯粹的民营企业不属于国家审计范围,但民营企业使用的公共财政资金或公共资源应接受***审计监督。

3、可以。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得知,审计局可以审计民营企业,但需要满足民营企业使用了公共财政资金或公共资源,纯粹的民营企业不属于国家审计范围,但民营企业使用的公共财政资金或公共资源应接受***审计监督。

4、法律分析:有。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涉及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1、国家审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是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二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法律责任。

2、法律主观:任免审计人员的内容如下: 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3、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均有义务承担审计责任,如果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中有过失,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均有责任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如果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时,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若能证明无过错,则可免责。在证明无过错时,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相关执业准则、规则及审计工作底稿。

5、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包括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维护审计报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审计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条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6、被审计单位在承担法律责任后,仍需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第四十九条:审计机关在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违法所得资产时,有权制止或依法申请******取财产保全措施。第五十条:审计机关对于违反预算、或其他违反国家财政规定的行为,有权根据情况对违法资产进行处理。

国资委和审计署在对国企进行审计,监管方面有什么分工和联系?

1、与省级人民***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协同办理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配合稽察特派员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2、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3、国资委直接对国务院负责,对国企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除了国资委,其他相关部门如财政部、审计署等也参与国企的管理与监督,共同形成一个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国资委的主要职责包括: 指导国企改革和重组,推进国企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4、这个其实很简单,国家审计是***的一种行政职能,国家审计主要关注国家机关及企业的财务情况,防止非法占用挪用资金及逃脱税务等行为,国家审计的一般执行机构为审计署,财政部及相关财政机构,也会对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一定的审计监督工作。

5、国资委没有并入审计署,只是部分职责划入审计署。国资委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优化审计署职责,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务院国资委部分职责划入审计署。

什么是国有资产审计

1、国有资产审计指审计机关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财务收支活动实施监督的行为。国有资产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国有资本占企业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以及国有资本占企业资本总额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企业。

2、国有资产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这类企业包括国有资本占企业资本总额50%以上的企业,国有资本占企业资本总额的比例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企业。

3、国有企业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国有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

4、国资委审计的首要任务是检查国有资产的监管情况,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保值和增值。审计内容包括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方面,关注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效率性。企业经营绩效和财务状况 国资委对企业的审计还包括企业经营绩效和财务状况的审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的通...

1、第一条 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会计报表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国发〔1996〕16号),制定本办法。

2、财政部《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财经字[1998]114号)印发后,对于建立社会经济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3、年10月,财政部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发布《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规定从1998年起,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除个别特殊行业(企业)外,不再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其年度会计报表应委托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至此,中国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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